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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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制造强市战略,落实《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现面向全市开展市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通知所称智能工厂指基于全面互联、智能控制、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广泛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综合运用设计生产、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智能装备、软件和控制系统,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动态优化和高效配置制造资源,实现响应时间缩短、资源消耗减少、质量效益提升、运营成本降低、环境生态友好的现代工厂。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全市截至2021年6月底前经建成的智能工厂项目,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与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已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项目作为申报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项目应在2021年6月底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3、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项目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4、项目单位可牵头组织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联合体,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和责权利,形成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

  5、每个项目单位限报1个项目;

  6、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参考《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


三、扶持政策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和授牌,并依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给予奖励。

  突出典型项目示范。对获评省、苏州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苏州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国家、省、苏州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领域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且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方式

  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排查智能工厂建设情况,并组织企业填写《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于9月30日前连同《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并报送至我局智能制造推进处。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zhoui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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